发布时间:2014-03-26点击数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 4月5日(周六)至4月7日(周一)放假,共3天。 学院放假期间的值班、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正常进行,清明节期间学院行政值班人员须按原值班时间安排坚守岗位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全院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。
特此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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